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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这两个驾驶员持c1驾照开重型半挂牵引车,既被罚款又被拘留!

    信息发布者:何孝坤
    2017-12-07 20:25:34   转载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水昭高速交巡警大队五中队在辖区江底交通警察执法站开展车辆查验工作。11时50分许,一辆渝A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只见该车在执法站外的高速公路上将车停下,迟迟不肯进站接受检查,并且阻碍了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执勤人员立即前往将该车引导入站,当民警询问该车驾驶员为何将车停在高速公路上并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该名驾驶员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所以然,只将机动车行驶证交给执勤民警,就是不愿出示驾驶证。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该名驾驶员才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他本人的“C1”驾驶证并请求民警宽大处理。

     执勤民警通过移动警务通查询,该名杨姓驾驶员持“C1”类驾驶证,并且于2017年8月29日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被甘肃省金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打击处理过。所以,这是该驾驶员第二次因准驾车型不符被交警查获,民警当场对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当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机动车和驾驶证。

    据驾驶员杨某交待,他长期和朋友一起跑长途运输商品车,久而久之便学会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驾驶,由于同车驾驶员家中有事提前乘飞机返回了,加之商品车已运到目的地,此次是空车返回,所以就报着侥幸心理独自开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杨某持“C1”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应“A2”以上驾驶证才能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被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由于杨某是屡犯,民警依法从重对其进行处理,对其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无独有偶,2017年11月15日,水昭大队在G85渝昆高速公路江底交通警察执法站开展车辆查验工作。14时许,一辆冀J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只见该车在距离执法站不远处停下,驾驶员与车内另一人正在更换位置,民警开启执法记录仪将车辆引导进站接受检查。

    当民警问到为何停车更换驾驶员时,似乎还没睡醒的驾驶员矢口否认曾换过人,还狡辩说因车辆挂不上档才停下的。现场的执勤民警觉得事情肯定有蹊跷,一边对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查验,一边请求大队调取该车经过辖区的监控录像和卡口照片。民警检查了驾驶员的相关证件,发现该名驾驶员名叫孙某,具有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驾驶资质;当要求驾驶室内另外一人下车配合检查时,这才发现车内还有一名女性,在民警的要求下出示了其身份证及所持有的“C1”驾驶证。此时大队反馈信息证实该车经过辖区卡口时驾驶员是一名女性,并向现场执勤民警提供了卡口照片,进一步证实了现场民警的判断。在铁证面前夫妻俩不再狡辩,民警依法当场开据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了机动车,将当事人带回中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女子范某交待与孙某为夫妻关系,长期陪同丈夫跑车拉货,因丈夫孙某长途驾车疲劳,将车停在会泽服务区休息,不一会儿就在车上睡着了。在此期间妻子范某接到货主电话催货,便心存侥幸偷偷开车继续出发,以此来为送货节省点时间,途经昭通江底交通警察执法站时看见交警在检查过往车辆,怕被处罚才叫醒丈夫来了个“狸猫换太子”。因丈夫孙某并非故意将车交予未取得驾驶资质的妻子驾驶,所以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下保证书,免予行政处罚;而其妻范某因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所持“C1”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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